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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线微观|山西汾阳这起事故“多病缠身”,当事人因不戴头盔致伤

2020-05-28 16:37:25    来源:中国微记录    

本网讯(王站锋 崔雪娇)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,需要每一位道路交通参与者的共同维护。在公共交通中,持证挂牌,戴盔系带,看路行驶,各行其道,都是驾驶人应该遵守的基本规则。但是,这些规定你做到了吗?近日,汾阳市辖区内就发生了一起因不遵守交通法规引发的追尾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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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4日5时30分许,梁某驾驶钱江牌二轮摩托车沿国道307线由西向东行驶时,与前方同方向宋某驾驶的淮海牌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。事故造成梁某受伤,双方车辆均不同程度受损。

“雪崩时,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。”经过调查,梁某无证无牌驾驶摩托车出行,在未确定道路安全畅通的情况下莽撞前行,导致追尾事故发生,要承担主要责任。驾车出行,各行其道很重要,而宋某驾驶非机动车出行,却非要占用机动车道,最终引发祸端,要承担次要责任。事故发生时,梁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自伤。写到此处,小编不由感慨:前车之鉴比比皆是,非要头破血流才能汲取教训,何苦来哉?

在此,汾阳交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:不管什么时候,哪怕再急,我们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。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摒弃交通陋习,携手打造平安、畅通、和谐、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!

[责任编辑:张财财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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